决定留学所就读学校之后,开始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签证」的手续。两者区别如下:
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关于在留资格的有关规定,外国人在日本境内进行留学活动内容时,与短期赴日目的不同,在向领馆申请签证前,必须事先由其代理人等向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人在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持该证明书以及其他所需资料通过领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向本馆申请日本入境签证。 在下述任一种教育机构学习的外国学生可取得“留学”类在留资格。(上夜校或者通过函授接受教育的情形除外。) (1) 大学、大学院(研究生院)、短期大学、专修学校的专业课程、预备教育机构、高等专门学校 (2) 高等学校(高中)、专修学校的高等课程或一般课程、这些学校、在设备及编制上与各类学校相当的教育机构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护照复印件 2.3*4白底彩色照片若干 3.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4.亲属关系公证 5.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最终学历成绩单 7.在读学历的在读证明和成绩单 8.学历认证报告 9.经费支付人的在职收入证明 10.本人在职证明(毕业超过半年以上需提交) 11.日语能力证书(无日语能力证书需要提交日语学时证明) 12.存款证明及存单 13.入学愿书、履历书、经费支付书等 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之后,再申请日本留学签证。 办理签证所需的材料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贴长4.5×宽4.5,白色背景,6个月之内的免冠照片) 2) 护照 3)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5)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 留学调查表 7) 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8) 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